類別 |
項目 |
行號 |
有限公司 |
股份有限公司 |
公
司
行
號
設
立
登
記 |
公司名稱 及規定 |
XX商行
XX企業社
XX實業社 (本縣市內不得重複) |
XX有限公司
XX實業有限公司
XX企業有限公司 (全國不得重複) |
XX股份有限公司
XX實業股份有限公司
XX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(全國不得重複) |
資本額 |
最少能支付設立時相關費用
特許行業例外 |
最少能支付設立時相關費用 特許行業例外 |
最少能支付設立時相關費用 特許行業例外 |
資本總額與 實收資本額 |
資本總額應與實收資本額相等 |
資本總額應與實收資本額相等 |
資本總額可能與實收資本額不同 |
股東人數 |
獨資1人合夥2人以上 |
1人以上 |
2人以上(法人股東1人以上)
但需外聘董事1人及監察人1人 |
股東年齡 |
全部要成年 |
負責人要成年其餘可未成年 |
全部要成年(創立時)一年後才可變更未成年 |
資本(存款) 證明及簽證 |
25萬(不含)以下不需證明
25萬元以上要做資金證明
| 需資本存款證明需會計師簽證 |
需資本存款證明需會計師簽證 |
登記機關 |
當地主管機關 |
中央主管機關或直轄市 |
中央主管機關或直轄市 |
名稱限制 |
縣市內不可重複 |
全國不可重複 |
全國不可重複 |
營利事業登記證 |
98年4月13日起廢除
有當地主管機關核准函
|
98年4月13日起廢除
有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函 |
98年4月13日起廢除
有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函 |
進出口資格 |
可以 |
可以 |
可以 |
決
議
與
責
任 |
設立依據法規 |
商業登記法 |
公司法 |
公司法 |
單位組織 |
非法人資格 |
法人資格 |
法人資格 |
組織形態變更 |
獨資可變更為合夥
合夥不得變更為獨資 |
可改組為股份有限公司 |
不可改組為有限公司 |
股權轉讓及 變更登記 |
不限制
須要變更登記 |
不限制
須要變更登記 |
不限制一年內原始股東股權 不得轉讓
如非擔任董監事則不須辦理變更登記 |
組織形態變更 |
獨資可變更為合夥
合夥不得變更為獨資 |
可改組為股份有限公司 |
不可改組為有限公司 |
決議文件 及內容 |
合夥契約書 |
股東同意書1人任董事並為負責人 |
有股東會、董事會董事長1人、董事2人以上、監察人1人以上 |
決議方式 |
負責人同意全體合夥人全部同意 |
要全部股東同意 |
視屬一般、普通、特別等決議方式之不同有不同比例股權同意 |
責任歸屬 |
無限清償責任 |
以出資額為限 |
以出資額為限 |
稅
務
情
況 |
銷售貨物或勞務時 |
免用統一發票(每月營業額小於20萬)使用統一發票 |
使用統一發票 |
使用統一發票 |
營業稅 |
使用發票為5%免用發票為1% |
5% |
5% |
營利事業 所得稅 |
營利事業所得歸入資本主或合夥人申報綜所稅
使用收據者:免納營所稅.但要以6%為淨利申報綜所稅 |
17% |
17% |
盈餘分配 |
盈餘須當年度全部分配全體合夥人 |
須於次年度分配(扣除公積金) |
須於次年度分配(扣除公積金) |
營利事業未分配盈餘加徵10%稅率 |
盈餘要全部分配全體合夥人,故無加徵之虞 |
盈餘要分配並於次年六月底前決定分配金額未分配之盈餘需加徵10%稅率 |
盈餘要分配並於次年六月底前決定分配金額未分配之盈餘需加徵10%稅率 |
個人綜合所得稅 |
當年度若有盈餘,增加當年度資本主或合夥人營利所得 |
當年度若有盈餘,增加股利分配年度股東營利所得 |
當年度若有盈餘,增加股利分配年度股東營利所得 |
兩稅合一 退稅年度 |
資本主或合夥人綜合所得稅當年度退稅 |
股東綜合所得稅分配年度(次年)退稅 |
股東綜合所得稅分配年度(次年)退稅 |
健勞保與退休金
|
勞工保險(負責人) |
可不用在自己行號勞保 |
可不用在自己公司勞保 |
可不用在自己公司勞保 |
勞工保險(員工) |
低於4人(含4人) 不強制要勞保 超過5人 (含5人) 強制要勞保 |
低於4人(含4人) 不強制要勞保 超過5人 (含5人) 強制要勞保 |
低於4人(含4人) 不強制要勞保 超過5人 (含5人) 強制要勞保 |
健康保險(負責人) |
要在自己行號健保
( 除非負責人已在其他單位擔任員工或負責人) |
要在自己公司健保 ( 除非負責人已在其他單位擔任員工或負責人) |
要在自己公司健保 ( 除非負責人已在其他單位擔任員工或負責人) |
健康保險(員工) |
要在自己行號健保 |
要在自己公司健保 |
要在自己公司健保 |
二代健保 |
行號盈餘分配不用扣2% |
股利分配扣2% |
股利分配扣2% |
退休金 |
可不要勞退新制(獨資) |
要勞退新制 |
要勞退新制 |
其
他 |
會計事務 |
簡單 |
普通 |
將來營運發展 |
僅就登記之縣市範圍,同樣的名稱不能跨縣市開分店 |
同樣的名稱能跨縣市開分店 |
同樣的名稱能跨縣市開分店 |
公司行號設立資本額的多寡,與將來公司行號營運稅額的繳納是沒有直接影響的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