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特許行業 |
不動產仲介經紀業(H704031) |
不動產代銷經紀業(H704041) |
| 組織 |
公司或商業登記; 但經營國外不動產要以公司組織經營 |
公司或商業登記; 但經營國外不動產要以公司組織經營 |
| 業務 |
指從事不動產買賣、互易、租賃之居間或代理業務 |
指受起造人或建築業之委託,負責企劃並代理銷售不動產之業務 |
| 資本額 |
無資本額限制 |
無資本額限制 |
| 經紀人員 |
經紀人或經紀營業員 經紀人之職務為執行仲介或代銷
業務 經紀營業員之職務為協助經紀人執行仲介或代銷業務 |
經紀人或經紀營業員 經紀人之職務為執行仲介或代銷
業務 經紀營業員之職務為協助經紀人執行仲介或代銷業務 |
| 經紀人證照 |
不動產經紀人證照 (考選部舉辦的不動產經紀人考試) |
不動產經紀人證照 (考選部舉辦的不動產經紀人考試) |
| 經紀人證書 |
1.應具備一年以上經紀營業員經驗, 始得向直轄市或縣 (市) 政府請領經紀人證書 2.經紀人證書有效期限為四年,期滿時,經紀人應檢附其於四年完成專業訓練三十個小時以上之證明
文件,辦理換證 |
應具備一年以上經紀營業員經驗, 始得向直
轄市或縣 (市) 政府請領經紀人證書 2.經紀人證書有效期限為四年,期滿時,經紀人應檢附其於四年完成專業訓練三十個小時以上之證明
文件,辦理換證 |
| 經紀營業員 |
1.中央主管機關或其認可之機構、團體舉辦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訓練合格, 2.向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、團體登錄 3.經紀營業員訓練不得少於三十個小時,其證明有效期限為四年, 4.期滿時,經紀營業員應檢附完成訓練二十個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 |
1.中央主管機關或其認可之機構、團體舉辦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訓練合格, 2.向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、團體登錄 3.經紀營業員訓練不得少於三十個小時,其證明有效期限為四年, 4.期滿時,經紀營業員應檢附完成訓練二十個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 |
| 專任 |
經紀人員應專任一經紀業,不得為自己或他經紀業執行仲介
。但經所屬經紀業同意為他經紀業執行業務者,不在此限 |
經紀人員應專任一經紀業,不得為自己或他經紀業執行代銷業務
。但經所屬經紀業同意為他經紀業執行業務者,不在此限 |
| 繳交營業保證金 |
向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繳存 |
向中華民國不動產代銷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繳存 |
| 保證金金額 |
1.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一千萬元整 2.設置營業處所在五處以下者,每一營業處所繳存新臺幣25萬元
3.逾五處營業處所者,每增加一營業處所,增繳新臺幣十萬元 4.每一營業處所所置經紀人人數逾五人者,每增加一人,增繳新臺幣三萬元 |
1.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一千萬元整 2.設置營業處所在五處以下者,每一營業處所繳存新臺幣25萬元
3.逾五處營業處所者,每增加一營業處所,增繳新臺幣十萬元 4.每一營業處所所置經紀人人數逾五人者,每增加一人,增繳新臺幣三萬元 |
| 加入公會 |
加入登記所在地之同業公會(仲介經紀業公會或代銷經紀業同業公會)後方得營業 |
加入登記所在地之同業公會(仲介經紀業公會或代銷經紀業同業公會)後方得營業 |